北海市中医医院2025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北海市中医医院2025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现面向广大供应商进行采购,欢迎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海市中医医院2025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预算:人民币186515.82元
二、采购需求
▲技术要求 | |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北海市中医医院2025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 2.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186515.82元。 3.北海市中医医院为投保对象(下称被保险人)。对投保对象的投保,成交单位(保险人)不能设立排他条款或以任何理由拒绝。 (二)服务模式要求 1.保险险种: 主险:医疗责任保险。 附加险:医疗责任保险附加医疗机构场所责任保险条款;医疗责任保险附加医疗意外责任保险条款。 2.基本数据: (1)医务人员人数:377人。 (2)年门急诊人次:333337人次。 (3)年住院人次:16040人次。 3.责任限额: (1)医疗责任限额---包括每人责任限额50万元及年度累计责任限额200万元; (2)医疗意外责任限额---每人责任限额为医疗责任每人责任限额的35%,并包含在医疗责任每人责任限额内。年度累计责任限额为医疗责任年度累计责任限额的 35%,并包含在医疗责任年度责任限额内; (3)精神损害每人责任限额15万元; (4)法律费用责任限额---包括每次事故责任限额30万元及年度累计责任限额30万元且在累计责任限额之外计算。 4.免赔:每次事故每人免赔额2000元(或者赔偿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三)索赔处理 为了保障投保人的利益以及保险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险人要提供以下服务项目: 1.配备专门服务人员 建立专项服务组,由保险人单位内部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各岗位人员组成。各项日常服务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保障各服务措施的落实。同时,为了避免因为人员临时更替对日常工作造成影响,在每个岗位均应至少设立两位服务人员。 2.理赔服务 (1)出险报案 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通知保险人。保险人须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给出处理意见,并回复是否前往现场查勘,如保险人未予按时回复,则表示放弃现场查勘并同意以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材料为理赔依据。 (2)现场查勘和检验 保险人提供全天候查勘理赔服务:在市区(或县城)范围内出险,理赔人员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或定损地点);在市郊(或县郊)范围内出险,理赔人员在60分钟内到达现场(或定损地点)。 (3)索赔资料清单 ① 索赔资料清单的提交,保险人应给予充分的讲解和沟通; ② 对被保险人无法提供或不确定能否提供的资料,保险人应给出其他可替代的资料建议; ③ 保险人收到索赔单证后,应尽快进行审查核实,并将审查结果通知被保险人,若保险人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在收到被保险人索赔单证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通知补充提供。如保险人在接到索赔证明和资料5个工作日内未书面提出有关审查核实意见,即视为认可索赔资料完整。 3.拒赔时间要求 保险责任认定:自收到被保险人索赔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保险人应向被保险人发出书面拒绝赔偿或拒付保险赔偿金的通知书,并载明拒赔依据。如果保险人未在上述时间内提出拒赔,则认为保险人已接受被保险人的索赔申请,不得再提出拒赔。 (四)特别约定 1.承保基础约定:保险的承保基础为期内索赔制,即以索赔发生日期为依据确定保单是否负责赔偿。受害人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的时间须发生在保险期间内,而受害人遭受损害的事故可以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也可以发生在保险期间之前(追溯期内)。 2.足额投保约定:保险人一旦承保,则视为医疗机构足额投保,且保险人不得因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门急诊人次数、住院人次数等投保数据变化而要求比例赔偿或拒赔赔偿。 3.医疗意外特别约定: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限或追溯期及承保区域范围内,被保险人的投保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因下列情形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本保险期限内,由患者或其近亲属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病情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的难以预料或在预料之中但难以防范的不良后果; (2)按照正常的技术规范操作,仍然发生难以避免的并发症或者治疗意外; (3)应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仍然发生无法预料或难以防范的不良后果; (4)在危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5)医疗意外的每人赔偿限额和累计赔偿限额为医疗责任赔偿限额的35%,并在赔偿限额之内计算。 对于属于医疗意外的保险事故,医疗机构赔偿金额以下列任一机构确定的为准:广西自治区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广西自治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人民法院。 4.诊疗活动特别约定:保险所指的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包括诊断、治疗、护理环节及体检、整形。 5.重大事故预赔付特别约定:若发生重大保险事故或社会舆论影响力较大的医疗伤害事故时(估损金额大于20万),在案件责任明确的情况下,保险人于2个工作日内支付估损金额50%的预付赔款,并在损失金额确定、在索赔资料齐全情况下2个工作日内划付其余赔款。 (五)协议签订、协议有效期及保险期限 确定成交单位后,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在10日历天内双方签订《2025-2026年度北海市中医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协议》。本协议服务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协议在有效期内,非因国家有关重大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原因,双方不得解除协议。 | |
▲商务要求 | |
服务时间及地点 | 服务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付款方式 | 保单生效前一次性支付保险费,收到保险费后需2天内出具保险单。 |
报价要求 | 报价包含合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总和,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其他费用。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的所有服务内容不得转让或转包、分包。 2.如因法律、政策、不可抗力以及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等原因致使本项目不能继续履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视为违约,采购人无需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赔偿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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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四、报名及响应文件
(一)报名资料提交
时间: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8日,网上报名,请注明项目名称,附件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要求相关证件(如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如委托)、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zyycgz@126.com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发送邮件后请电话告知已报名)。
(二)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8月8日 18 时00分(北京时间),可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提交。
地点:北海市海城区新建路1号北海市中医医院住院大楼13楼采购组办公室。
五、需提供的文件
1.首次报价表,按格式填写(详见附件)。
2.商务技术响应表,按格式填写(详见附件)。
3.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按格式填写,如委托代表则一并提供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 提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每页须加盖公章。所有正副本封装在一个标准纸质档案袋并加以密封,所有封贴处必须密封后签字或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响应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报价文件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本项目实质性响应要求时,评审专家小组将根据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次序(报价相同时,以技术、商务综合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专家小组将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法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廉洁提醒
(1)本次采购活动各环节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2)任何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联合其他供应商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竞争对手;
(3)严禁任何供应商 向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打招呼插手干预 ;
(4)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5)供应商须保证提交的资质文件、业绩证明、技术方案等材料真实有效,不得伪造、变造或隐瞒重要信息。
九、其他事项
(1)供应商必须熟练掌握项目的要求及技术等,电话询问过程中不得一问三不知;
(2)已报名公司不得轻易取消报名,如确需取消,请提前2个工作日电话通知我院采购组,否则,将记录不良信用,并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如报名截止日已过,请电话联系了解;
(3)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北海市中医医院
地址:北海市海城区新建路1号北海市中医医院住院大楼13楼采购组办公室
联系方式:吴老师、余老师 0779-2029218
2024年8 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