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书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我院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9】29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桂财综【2020】34号)的文件精神要求,要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加快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推广实施。
我院定于2022年12月27日启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门诊收费票据”电子票据试运行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医疗收费电子票据财政部门统一监管,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用,可作为单位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原始凭证。票据电子化后降低了过去纸质票据丢失和损坏的风险,同时与国家倡导的环保节能的目标相吻合。电子票据可自行下载打印,如有特殊需求,收费处可提供电子票据黑白打印服务,电子票据已有电子签章不再加盖收费章。
特此公告。
如对电子票据有任何疑问,请咨询财务办公室林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2030487 陆老师 联系电话:2031192
北海市中医医院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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